01/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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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偉強涉吞租津受查

新界鄉議局副主席兼離島區議會主席林偉強捲入侵吞租金津貼事件。林偉強於○三至○七年間向離島區議會合共申領了近十萬元公帑津貼,租用同樣由他擔任主席的坪洲鄉事委員會辦事處作為區議員辦事處,有人懷疑林偉強取得租金收據,實質上並無支付款項。林偉強則自言問心無愧,否認「冇交數」。

本報翻查離島區議會秘書處的議員申領開支資料,證實林偉強由○三年四月起,每月向區議會申領二千元租金津貼,租用位於坪洲永安街六十九號A、即坪洲天后宮古廟隔鄰的坪洲鄉事會辦事處,作為其區議員辦事處,到○七年三月為止合共申領了九萬六千元,租金收據由現任鄉委會副主席黃開榆簽發。

辯稱遲申報 無心之失

民政事務總署在○七年四月修訂《區議員酬金和津貼安排指引》,訂明區議員應避免租用與本人有關的地方作辦事處後,林偉強即在同一時間停止申領有關津貼,但他直到○九年九月才去信通知區議會秘書處相關安排,並指因為是無心之失,才延遲兩年申報。

據了解,最近有鄉委會成員追查鄉委會過去數年帳目,包括區議會秘書處在該四年內向林偉強發放的租金津貼下落,惟鄉委會相關人士一直未能交代,指所有帳目已遺失,有人於是向廉署舉報。

廉署今年一月到鄉委會搜集證據,並邀請林偉強協助調查,但至今未有進一步行動。廉署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不作評論。

本報記者趁林偉強上月出席鄉議局新春團拜時向他查詢事件,他承認早前曾接受執法部門調查,但強調有關津貼已交給鄉委會入帳。問及鄉委會為何未能交出帳目,他說:「點解當年唔話我冇交數呢?當年負責處理帳目的秘書已離職,帳目亦遺失,我問心無愧,咪等政府去調查囉!如果真係有問題,我今日仲坐到喺度咩!」他又指事件與今年十月開始的鄉委會換屆選舉有關,質疑有人別有用心衝擊鄉委會。

是非不絕 數度涉官非

林偉強曾兩度進身立法機關,惟近年在政壇走下坡,本身亦是非不絕,不止一次捲入官非。他以擔保人身份替名下公司貸款,去年初遭債主入稟索償三百多萬元,最後敗訴,要清還六十七萬元債務兼付訟費。五月他又捲入有關離島區足球會投票權的虛假陳述案,法庭的判決是不用他向原告作出賠償,但要分擔堂費。

前北區區議會主席李國鳳於○五年曾被廉署檢控以虛假租單,訛稱租用粉嶺鄉委會一個地方作區議員辦事處,向區議會騙取合共十二萬九千元津貼,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四個月,即時喪失北區區議會當然議員及村代表資格。李及後上訴得直,刑期減為兩個月。

■記者麥迪仁、呂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