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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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冰鮮禽畜會主席捱兄姪拳腳

本文重點
【本報訊】香港冰鮮禽畜業商會主席郭時興,與兄長郭誌有就用地問題起爭執,最終被兄長及姪兒拳打腳踢。事後被捕的郭誌有及兒子郭紹良昨於粉嶺法院應訊,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方原申請對兩名被告以簽保守行為不留案底的方式處理,惟查詢過後遭事主郭時興反對,最後兩被告認罪,同被判一千元簽保守行為一年,但需留案底。

首被告是香港鴨鵝同業互助會前主席郭誌有(五十二歲),次被告是其子郭紹良(卅二歲),兩人無律師代表,昨由親友陪同上庭。控罪指他們於去年十月七日,在落馬洲担竿洲路的「郭苑家禽漁業有限公司」內襲擊事主郭時興。

土地劃界起爭執

案情指屬兄弟關係的首被告與事主各自營運不同公司,二人常因土地劃界問題爭執,關係日差。案發時二人再為相類事情爭執,拗至激烈時,首被告偕次被告向事主拳打腳踢,事主下屬見狀阻止,推開兩名被告及報警。事主到醫院檢查後,發現他左邊頭部有觸痛,上唇有擦傷。

首被告自行求情指,他與兒子沒毆打事主只是推撞,他自責引起事端,擔心影響兒子前途。他表示「郭苑」是他的公司,事主則是租客,事發前因事主將爛車放在上址阻礙地方,故着職員要事主推走爛車但對方無做。他續指事主更在事發當晚不停挑釁:「你夠膽返嚟米埔啦!」他遂與兒子返上址與事主理論而發生本案。

案件編號:FLCC 22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