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中,撥出了一億五千萬元作為立法會補選的經費。有建制派人士認為,把預算案跟「五區公投」綑綁在一起,表示特區政府承認公投為補選,為公投撥款大開綠燈,這是違反中央政府對「五區公投」作出的嚴厲聲明。
有人謂,特區政府未有定性「五區公投」,令建制派在近月杯葛公投的行動中處於孤立,所以接下來,建制派將會有所行動,逼迫政府表態定性公投並非補選、公投違反香港《基本法》。
第一步,建制派會就預算案提出對公投的撥款作獨立討論表決的修訂案。有人說,這是一道幌子,因為議員的修訂案勢必過不了分組點票的門檻;如果政府接納議員的修訂,政府自然會反過來自行提出修訂案,這樣做只需經過全體議員投票,以建制派議席上的優勢,修訂案必可順利通過。
但如果政府不接納議員的修訂案,意味政府定性「五區公投」為補選;加上修訂案在分組點票中被否決的話,建制派的第二步,將可能訴諸司法覆核,由法庭裁決是公投還是補選。有人稱,這將會是難得一見的現象,以往由泛民主派視為「尚方寶劍」的司法覆核,往往被司法覆核的大多是政府或親政府人士;今日風水輪流轉,泛民卻是被司法覆核的對象。
有人謂,如果法庭認為「五區公投」為補選,這與中央政府的論調出現分歧,將可能導致建制派的第三步將會是尋求人大釋法。但無論走到哪一步,都足見特區政府今日的弱勢,連表個態也變得投鼠忌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