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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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傭偷信借貸警懶檢控

印傭偷信,警方懶理。黃大仙一名女僱主,揭發印傭涉嫌偷取其未開封的新信用卡、密碼信、及銀行信件,疑有人利用有關資料向借貸公司借錢,她決定報警,惟有探員調查後指她「冇乜損失啫」,最後警方以無足夠證據為由,沒有檢控印傭。女僱主不滿警方辦案態度,指摘對僱主毫無保障。

該名女僱主姓楊,去年三月聘用涉案印傭打理家務。楊表示,去年十月,家中接獲一名聲稱是匯款公司男職員來電,向她查問該印傭是否在此工作,又問:「點解話嚟匯款又冇嚟?」

楊感到可疑,向印傭的代理公司查問,獲職員告知來電者可能是借貸公司而非匯款公司,懷疑有人將工作的地址資料交借貸公司作住所證明,從而借款。職員提醒楊留意印傭行為,以免日後被人上門追數。

至去年十一月十五日,楊發現印傭的褲袋忽然離奇隆起,經檢查後發現袋內竟是她未開封的新信用卡、密碼信、手機費月結單及銀行信件,楊懷疑有人偷信,於是報警,警員以涉嫌盜竊將印傭拘捕,並交由黃大仙分區刑事調查隊作出跟進。

楊稱,不久,有探員致電給她,指她在案中「冇乜損失」,不會落案控告印傭,楊大表錯愕,不敢再予聘用,將她解僱。印傭其後獲釋,由代理公司派員接離警署,並陪同返回楊家執拾私人物品。但印傭離開前,楊再一次檢查,發現物品中夾雜一張屬楊的稅單,再致電通知探員,但回應同樣是:「咁你冇乜損失啫!」

楊對警方辦案態度極為不滿,指有人已承認盜竊,但竟以僱主沒有損失為由不提檢控,實在草率馬虎,已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她聽聞涉案印傭已再獲其他僱主聘用,返鄉後將再度來港工作。

死撐乏證據難起訴

警方發言人稱,經警方及律政司詳細研究案件情況及證據,確定沒有足夠證據向該家傭作出「盜竊」或其他罪名之檢控。警方已去信向姓楊事主解釋,又由於她最近提供了新的資料,警方正對新資料進行調查,而投訴警察課亦正跟進有關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