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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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狎女生案官代教師盤問

【本報訊】四十一歲小學男教師張耀明藉送十三歲女生回家時涉嫌三度攬錫非禮,以及要她向警方改口供一案,被告前日在庭上突然辭退代表律師,選擇自行抗辯,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再訊,被告確認不會聘請私人律師,由他自行抗辯,由於他需要時間處理剛接手的法庭文件及預備辯方案情,裁判官將案押後本月廿四日續審,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而因事主未滿十六歲,獲法庭准以電視聯網系統形式作供,讓性侵案受害人毋須接觸被告,惟現時無代表律師的被告親自盤問事主,因而引發技術問題。對此,控方昨建議盤問時把電視系統螢幕畫面關掉,讓事主只聽見被告聲音,或由他人傳達被告盤問。裁判官接納後項建議,決定屆時由裁判官代被告發問。

案件編號:KCCC 518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