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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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兩男女涉推土機毀租客屋

【本報訊】婦人指稱因未能成功收回上水的出租土地,遂着另一男子涉嫌非法以推土機拆毀該土地上的鐵皮屋及樹木,二人事後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原定昨日於粉嶺法院審理。惟辯方指女被告事先已取得地政總署批准才動工,故該拆卸工程不算違法,控方則申請將案押後至今天再審,以查證是否曾有地政總署職員作出有關的口頭批准。

女被告黃瑞清(五十七歲)及男被告關炳良(五十五歲),被控在○八年四月十五日於上水坑頭邨,非法損壞屬於事主邱水深(譯音)的兩間鐵皮屋及七十四棵樹木;兩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庭上昨日透露的同意案情指,兩名被告事發時到上址用推土機清拆涉案鐵皮屋及多棵樹木,有村民目睹事件通知事主,事主即時回來查看及報警。女被告於同月卅日主動向警方要求錄取口供,指她是獲得地政總署批准拆卸僭建物,她才着男被告動工。

一哥兒子準備作供

據早前報道指,事主兒子事發時在鐵皮屋內睡覺,聽到有推土機聲而驚醒離開,事主其後報警。警務處處長的兒子鄧兆智當時接報到場調查,鄧昨日亦有到庭準備作供。

案件編號:FLCC 320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