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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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同袍卡狂碌 消防員判社服

本文重點
【本報訊】消防員聲稱因婚姻破裂及患上抑鬱症,偷去同袍信用卡大肆購物,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及四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裁判官昨判刑指,考慮被告無案底又主動投案,已賠償事主二萬八千多元損失,顯示有悔意,並接納被告是在精神問題影響下犯案,遂決定予以最後機會,輕判被告履行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但需要接受心理或精神治療。

十同事聯署求情

辯方昨求情指,三十八歲被告陳國沛,任消防員十二年,曾兩度獲嘉許,包括前年參與救助行山被困人士及同年八月參與撲救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火警;被告亦積極參與消防義工隊,其十名同事聯署撰信求情及於昨日到庭支持。

案情指被告去年九月四日在順利消防局偷去同事劉一龍的中銀信用卡,翌日碌卡購買遊戲機、手提電腦、手機及金鏈等,信用卡中心聯絡事主始揭發,被告在事發後一周到警署自首,警誡下承認控罪,並願交出所購物品。

案件編號:KCCC 735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