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公共小巴安全問題一直備受關注,申訴專員公署如今才介入調查,可謂姍姍來遲。當然,遲到好過不到,關鍵是當局必須認真正視問題,否則,所謂調查極可能又淪為形式主義。
奪命小巴意外中尤以深宵亡命小巴的超速問題最惹人關注。去年六月,旺角道發生兩死多人受傷的恐怖意外,正是懷疑有小巴超速所致。警方數字顯示,去年上半年有九人於小巴意外中喪生,但令人失望的是,運輸署對改善小巴營運安全卻束手無策。以安裝黑盒及限速器為例,運輸署一拖再拖,經本報連番踢爆後,該署才宣布在一○/一一立法年度內,規定小巴必須安裝限速器,並將黑盒定為新登記公共小巴的基本設備。
眾所周知,運輸署在監管小巴安全方面一直是「唔死人唔做嘢」,往往在發生慘劇後才大張旗鼓、煞有介事地提出改善措施,而這些所謂改善措施無非裝模作樣,虛應故事。例如本報去年踢爆運輸署○四年已開始研究在小巴安裝黑盒,惟由於多次失敗,有關測試早被束之高閣,但運輸署卻對外宣稱「繼續研究」安裝黑盒,明顯在敷衍民意。最好笑的是,本報對運輸署提出的「技術困難」逐點批駁後,該署隨即宣布立法規定小巴安裝限速器和黑盒,可見當局監管小巴安全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可以毫不誇張地說,運輸署對小巴安全問題長期視而不見、見而不理,是奪命小巴意外不絕如縷的主因之一。正如有立法會議員指出,申訴專員主動調查運輸署是正確決定,雖然為時稍晚,但希望能查找出運輸署的官僚毛病。我們認為,申訴專員固然應跟進運輸署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的進度,而更重要的是必須對症下藥,徹底剷除政府部門「踢一踢才郁一郁」的官僚作風。
當然,要改善小巴安全,除了強制安裝限速器和黑盒等措施外,還有其他可行辦法,關鍵在於當局是否真的想市民所想、急市民所急。以職業司機的工時為例,原來運輸署一直縱容專營巴士及小巴公司自行訂立工作時間,以致部分司機每日工時長達十四小時。其實不少先進國家及地區已通過法例,嚴格規管職業司機的工時,歐盟實施新例後,車禍死亡人數就下跌一成。
必須指出的是,小巴安全問題長期得不到改善,除了運輸署監管不力外,警方執法不嚴亦難辭其咎。例如乘客屢屢投訴小巴上的車速顯示器形同虛設,不少司機懶理警號大鳴而飆車如儀;部分小巴已安裝安全帶,但大多數乘客卻沒有按法例規定佩戴。其實警方只要以「放蛇」方式進行檢控,自可收阻嚇作用,無奈警方一直闊佬懶理,甚少採取執法行動。
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運輸署和警方在小巴安全監管上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往往等到出事後才補鑊,又怎能不亂象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