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探射燈:昏迷老翁冒死送回順德

內地老翁來港探望女兒期間中風暈倒街頭,被送至廣華醫院搶救,由於他非港人身份,每日單住院費便需三千多元,其領綜援的單親媽媽女兒要孭起近十萬元醫藥費。為了就龐大醫療費「止血」,其女昨日決定冒險把中風仍未甦醒的老父送回順德鄉間治療。醫護界指病人轉院確有一定風險,但院方只需病人及家屬簽署免責條款,多會批准病人出院。

插尿袋捱三小時車程

昨晨八時許,張彩嫻抵達廣華醫院為六十七歲老父張江辦理出院手續後,約於十時半,院方派出非緊急救護車將仍然未甦醒的張父送到文錦渡,再轉乘順德北滘醫院派出救護車,把張父送回約需三小時車程的家鄉順德治理。

張女眼泛淚光表示:「尋晚(二十日)曾經喺爸爸耳邊同佢講,叫佢唔好驚,會送佢返順德屋企。早上去接佢時,隔籬病床的病人話見到爸爸尋晚曾經睜開雙眼,喃喃自語……擔心佢係回光返照,怕以後見佢唔到,所以決定陪埋佢返鄉下。」雖然張父病情未穩,轉院時兩名救護員需為他插氧氣、尿袋,並有簡單儀器量度他的脈搏心跳,但卻沒醫護人員同行。

原本昨早亦隨車陪同丈夫返回順德的張妻梁惠愛,因早前意外傷腳,前日到廣華醫院拆線時,醫生指其傷口太深並未愈合,且有受感染情況,所以需決定留港繼續治療。由於張女家居唐七樓,每隔一天張母便要忍痛,花近一小時上落樓梯,才能乘車往醫院覆診。張母說:「隻腳好痛,但唔及心痛……好擔心老公,希望佢安全轉院,快啲好番。」

重新驗血進行腦掃描

記者昨日隨張氏父女前往順德,約於下午二時,救護車抵達北滘醫院,張父即被送到三樓腦外科。由於本港醫院的病人報告沒有詳細的病歷資料,當地醫生需為張父重新抽血檢驗及進行腦掃描。安頓父親後,張女返到父母位於北滘的寓所。現場所見,張氏夫婦的居所為一間戰後青磚屋,外貌頗為陳舊。張女在屋內執拾時,心念父母病情,一時感觸落下淚來。

張女說:「自己無本事……但佢哋受傷、病起上嚟樣樣都要用錢,依家已欠廣華成十萬蚊住院費,內地救護車運送費又要成二千蚊,條數咁大真係唔知點還。」

對於張女要為龐大醫療費「止血」,冒險把病情未穩的父親送返內地,了解張氏夫婦病情的醫生李燿基大感無奈。他坦言,日前到張家探訪張母時,已得悉要為張父轉院的打算。他指出,病人及家屬要求出院,院方一般都會批准,因為要尊重病人及其家屬的意願,但為免轉院時病人病情有變、甚至身故,院方必定在病人或家屬簽署免責條款才准予出院。

「如果醫院處理好啲,事件中應只得張母一個病人,張父就唔會因激動而中風!」醫學會會董馮宜亮對張女一家的遭遇大感不值。他表示,雖然家屬及病人轉院時,簽署免責條款才准予出院,但如果病人在轉院時出現病變死亡,准許病人離院的醫護亦責無旁貸。

老妻傷醫院索按金

本月三日,張母在街上協助一名年老路人搬玻璃枱時意外斷右腳背腳筋,血流如注,即時被送到廣華醫院救治,由於她並非本港居民,及無法繳付三萬三千元醫院按金,醫護人員只以繃帶為她草草包紮,便着她出院;張父獲悉事件後,因憂心愛妻病情暈倒街頭,被送到廣華醫院時,醫生指他腦出血,要入住深切治療部。

廣華醫院發言人表示,張江昨日出院是因應其女張彩嫻的要求,再經主診醫生診斷認為無問題後,才安排張以非緊急救護車送返內地繼續治療,期間救護員有向張提供氧氣治療。院方又指出,非本港居民接受緊急醫療服務,如有特別情況,醫管局會酌情考慮豁免醫療費,惟梁惠愛及張江均不符合相關條件。

醫管局發言人稱,因經濟困難而未能繳付醫療費的病人,是可以申請減免醫療費,○八/○九年度,醫管局就非符合資格人士減免醫療費一千四百九十九萬元。

簽下免責條款醫院置身事外

一旦病人或家屬簽署免責條款出院或轉院,醫院便不需再為病人負責,即使病人在轉院時病情惡化甚至死亡,院方亦可置身事外。執業律師謝連忠直指:「就算病人無簽紙就自行離院,病人有事起嚟,院方都唔使負責!」

說明出院轉院風險

謝連忠指出,由於並非醫生或院方要病人走,只是因應病人或家屬要求,醫生及醫院根本管不到,所以何罪之有?而醫院要病人出院前簽免責條款,主要是買個保障,免得口講無憑,所以要簽名為實。

鄧達明律師更清晰地指出,簽署免責條款後,醫院是否可以置身事外,關鍵在於「要求」及「決定」兩個問題。他表示,雖然醫院可能會以經濟壓力逼病人走,但若無開口「要求」就無違法,只屬於道德上問題;如果病人及家屬自己要求走,因為全屬自己的決定,簽署免責條款前,醫生及院方必會告訴病人出院及轉院時存在風險,所以即使病人轉院期間死亡,院方在法律上也毋須負責任。

中港應協作避免冇錢冇得醫

關注團體認為政府相關部門應就今次事件,檢討現時處理特殊個案時的程序,例如研究協作機制,免得再有港人或內地客在外遊意外受傷時,因無錢治療而致延誤治療。

應酌情彈性處理

病人互助組織聯盟副主席張德喜認為,醫管局近年為避免病人走數,手法層出不窮,明顯是受數年前審計署狠批該局追數不力所致。不過,由於張的父母屬意外受傷,非蓄意欺騙走數,加上家境清貧,故醫管局應彈性處理。他相信同類的特殊個案會陸續有來,故醫管局及社會福利署應藉着是次事件進行商討,為日後再遇到「無錢畀按金」的意外個案時,有更清晰的指引,避免出現延誤治療情況。

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勞永樂則認為中港關係非常頻繁,港人北上旅遊或內地人來港旅遊時受傷事件時有發生,兩地相關部門有責任就兩地居民往來不幸受傷及無錢治療等問題制訂協作機制,如互通消息,互相幫助,免再發生冇錢冇得醫的情況。他說:「港府亦唔希望港人喺內地旅行意外受傷時,因冇錢畀而致延誤治療。」

■文:杜寶琪 任方/圖:崔祖佑 甘偉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