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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010

房會擬輕罰外判剝削

【記者譚美芳報道】房屋委員會早年因應外判服務承辦商剝削工人問題嚴重,重罰違規承辦商,一經法庭定罪,承辦商會被即時除名及五年內不得再投標。房屋署最近檢討有關安排,認為部分違規個案可能出於計錯數,並非存心剋扣工人工資,建議對情節輕微個案從輕發落,縮短除名年期。不過,工會代表強烈反對房委會放寬罰則,擔心助長剋扣工資問題死灰復燃。

房委會投標小組今日開會檢討物業管理服務供應商除名年期。

消息人士指出,自收緊罰則後,違規剋扣工資情況大有改善,加上有承辦商反映,部分少付工資個案,可能涉及僱傭雙方就假期是否計入工資有不同理解,出現誤會所致,又或涉及計錯數,並非刻意剋扣工人薪金,因此房署認為應考慮放寬部分輕微個案的罰則,毋須除名五年。

恐剝削工人問題惡化

不過,職工盟幹事李劍曼強烈反對房委會放寬罰則,因容易出現爭拗。她擔心此舉會令剝削工人問題又再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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