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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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污染擾民青衣重災

光污染問題長揭長有,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在青衣區建有多項設施,海濱公園、運動場及體育館竟一同淪為光污染「重災區」,場地內照明燈泡數目驚人,幾乎「五步一燈」,非慳電裝置被指浪費電力之餘,超強光線更令附近居民飽受光害影響。立法會議員與區議員狠批政府帶頭製造光污染,促盡快立法管制,避免能源及公帑白白浪費。

■記者 梅可茵 攝影 馮國豪

李小姐居於青衣宏福花園,單位可眺望運動場及海濱公園,惟入夜後的景觀卻遭過量燈泡製造之刺眼強光破壞,需拉上特製厚窗簾遮擋,「啲燈實在太密,公園啫,使唔使咁多燈呀?又話叫人用慳電膽,點解政府仲嘥電過我哋?」

反射燈式設計無稽

為驗證光污染情況,記者與環保觸覺主席譚凱邦實地了解,發現海濱公園照明異常「光猛」,約五步即設有一支照明燈,經量度後發現部分照明燈光度高達二百八十多勒克斯(Lux),「啲人通常喺海濱公園散步,三十幾勒克斯(Lux)已經夠晒光,起碼減一半就差唔多!」

譚又發現,海濱公園大部分照明燈燈罩透明度過低,令燈光難以直接照射行人路。至於青衣體育館一帶,照明系統卻以反射燈式設計,「啲燈設計到將啲光向上射,除咗裝飾根本冇用!」譚指有關設計明顯浪費能源。

「政府呢頭鼓勵用慳電膽,下面啲部門就一於少理,唔通呢啲就叫有效管治?」葵青區議員麥美娟坦言曾接獲不少居民投訴,指公園照明燈擾民,經轉介後光度雖被調低,但仍治標不治本。麥指倘問題持續,將在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上提出討論,要求相關部門正視。

議員促訂指引規範

事實上,青衣海濱公園光污染問題只屬冰山一角,尚未開放的馬鞍山海濱長廊亦被揭發照明燈「十步一燈」,數量同樣過多。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陳淑莊直斥政府帶頭製造光污染,「連政府都唔以身作則,點去叫市民慳電?」陳促當局盡快立法禁止光污染,並制訂指引,規範各項公共設施及工程的照明燈數量、密度及光度,「光污染都講咗好多年,一日唔立法,啲公帑就嘥多一日!」

對於帶頭製造光污染之指摘,康文署發言人未有正面回應,但承認上述地點有七成以上的燈泡並非慳電膽,部門將會分階段逐步改用低耗電量的T5光管、或符合能源效益的燈泡,同時亦將會拆除部分只用作裝飾之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