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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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真空」強姦案解散陪審團

本文重點
【本報訊】豬肉運輸男工人涉嫌強姦「真空」女晨運客案,四男三女陪審團昨於高院退庭商議約兩小時後,首席陪審員表示他們經過兩度商議,仍只能達成四比三裁決,而未能達成屬有效的大比數裁決。法官遂解散陪審團,押後至今早再訊,讓控方提取法律指示及決定案件是否需要重審。

卅四歲被告關柏祥,被控○四年十月十日清晨在元朗馬頭壆村,強姦現時卅四歲女事主。控方案情指事主五年多前只穿外衣褲但沒穿內衣褲到上址晨運,期間被人從後拉入草叢內強姦,稍後報警,化驗師事後在她的外褲發現被告精液。

被告自辯時卻稱因當時不敵事主的「真空」誘惑,而向她「胸襲」,但期間又想到可能會觸犯嚴重的強姦罪,最後只是把事主推至跪在地上,他則站立並彎腰用手指非禮事主,並用另一手自瀆,碰巧精液射中了事主的私處。

難達大比數裁決

法官昨指引陪審團,稱即使陪審團認為被告自辯理由不可信,也不能因而裁定被告有罪,因舉證責任是在控方身上,陪審團必須考慮控方的證供足以指控被告,才能裁定被告強姦罪成。

陪審團昨退庭期間,曾要求法庭就「跪下」的定義作解釋,惟法官指出這只是口語,在法律上並未有就這詞有特別解釋;七名陪審團稍後即向法庭表示,無法達成大比數裁決。

案件編號:HCCC 24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