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河上鄉十萬平方呎農地被人非法傾倒建築廢料掩蓋,當局雖勒令要在兩個月內恢復原狀,但距今逾半年,傾倒的建築廢料不但未被挖走,更被加鋪一層泥土,再植上草皮「修復」敷衍了事。當局計劃修改《廢物處置條例》設立通報機制,規定堆填須得業主書面同意。環保團體批評政府採取拖拉政策令人失望,受害村民則要求嚴懲幕後黑手。
環境局副局長潘潔聯同立法會打擊非法棄置廢物小組委員會委員,昨到上水河上鄉實地視察去年非法填土被勒令恢復原狀的農地,眾人均表示不滿該土地現有狀況。潘潔指,上址業主向發展局申請審視堆填是否合法的程序仍在進行中,希望發展局盡快覆核,讓相關部門執法,追究違規人士責任。
她說部門在搜證的過程中存在困難,泥頭車司機說得到業主同意,業主說不知情,兩人各執一詞真假難辨。針對愈來愈猖獗非法傾倒建築廢料,政府計劃修改現行《廢物處置條例》,設立通報機制,規定業主在私人土地上堆放或填土,事前須向環保署通報,由規劃署、地政總署及漁護署進行監督,泥頭車司機未能出示業主的傾倒泥頭同意書,則屬違法。她說正就有關修例諮詢鄉事委員會,稍後亦會諮詢十八區區議會。
議員要求盡快執法
潘潔指當局正就十宗違規個案進行檢控,其中一名泥頭車司機已經被判罰三千元,有信心今年內上址可以恢復原狀。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指,上址的非法堆填問題近七個月仍未能解決無法令人接受,要求當局縮短司法覆核程序,讓環保署及規劃署盡快執法。他說,新界仍有百分之十土地未列入發展藍圖,監管存在困難,不少農地被非法填泥,最後變成住宅用地。
村民批評部門卸責
環保團體長春社公共事務主任李少文批評,新界非法傾倒泥頭始於七、八十年代,政府一直拖拉令人失望,必須加快通過立法阻止亂傾倒。
李少文指,修例只設立通報機制,權責不清晰,擔心會助長非法傾倒變合法,當局必須澄清;而泥頭車司機罰款三千元實在太輕,無收阻嚇作用。
在上址耕種數十年的河上鄉村民侯太樂指,去年七月一萬平方呎農田被人非法傾倒泥頭破壞,多次報警求助,亦指證違規人士,而過去數月非法填泥面積不但未有減少,還比前增加,批評各個部門互相卸責,未能找出幕後黑手,令村民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