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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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自殺殉情比例高

本港每年有逾百宗十八歲以下兒童死亡個案,其中青少年自殺個案比例佔最多。社會福利署成立的「檢討兒童死亡個案先導計劃」委員會昨發表首份報告,檢視○六年發生的兒童死亡個案,其中十四宗自殺個案,當中三分之一為情自殺,更有四宗在聖誕或情人節等佳節發生。今年情人節正值農曆大年初一,委員會呼籲家長加倍留意子女情緒,並建議政府及社福機構推出戀愛教育。

57%自殺前有徵兆

委員會檢視○六年一百零七宗兒童死亡個案,兒童死亡率為千分之零點二,低於其他地區。其中四十六宗屬非自然死亡個案,共提出四十七項改善建議。委員會主席梁乃江表示,希望透過建議可促進跨專業及跨機構合作,加強預防兒童死亡,防止悲劇發生。

報告顯示,青少年自殺個案佔十四宗,年齡介乎十二至十七歲,大部分從高處墮下身亡。三成半自殺原因受感情困擾,另有三成半因學業,兩成一涉家庭問題。報告指,五成七個案在自殺前有徵兆,例如留下遺書、曾向他人口頭提及自殺念頭、曾有自殺前科等。

負責研究自殺個案的小組召集人石丹理指,兒童為情自殺比例高於成年人,大部分受情緒影響而一時衝動,尤其佳節前提出分手更會刺激情緒,建議前線警員及社工等應加強訓練,辨識有自殺危機的個案,更可推行戀愛教育,「教佢哋拍拖可以加番啲理性,教導佢哋點樣好心分手,培養年輕人正確戀愛觀念。」佳節即至,他呼籲家長留意子女情緒。

兒童獨留家亦高危

報告又指出,○六年有廿宗個案屬死於意外,包括十一宗死於交通意外,其中四宗是青少年踏單車被撞死,六宗因過馬路不小心或家長不小心而導致兒童死亡。另有五宗兒童從高處墮下身亡個案,其中三宗為獨留兒童在家,顯示父母對照顧兒童的危機安全意識不足。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認為只加強部門合作不足夠,應成立兒童事務機制,以跨部門跨專業集中處理兒童問題及制訂政策,才可有效預防自殺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