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在警隊要求下自行離職的前軍裝警員,去年用馬會「智財卡」扮警察充當警察委任證,截查持雙程證的妓女,期間勒索或掠走她們的現金。
被要求自願離職
案件經審訊後,被告昨被區域法院裁定一項冒警、兩項勒索罪及一項搶劫罪罪成,求情稱前年也曾因懷念做警察而冒警犯案,案件押後至今日再訊。
卅七歲被告趙崇基,他被控於去年十一月至十二月期間,在彌敦道華豐大廈和鴻運大廈某單位,以及窩打老道後巷等地勒索女子金錢。他另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十九日在油麻地寧波街嘉泰大廈一單位內,冒警及搶劫女子胡長花現金六百元。由於被告在警誡供詞中曾承認干犯以上案件,法官因此判被告罪成,下令將他還押監房看管。
此外,被告早前在荔枝角收押所羈留期間疑被三名羈留人士毆打,其中一人為涉嫌向攤檔東主淋鏹水的男子池志康。
案件編號:DCCC 21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