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發生的旺角暴亂,多名參與者都因暴動罪成而成為階下囚。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尋日喺一個研討會上話,現時暴動罪嘅刑期都以年計算,而提倡非暴力抗爭嘅案件刑期,都由以往以周計算變成以月計算,認為各黨派都要適應呢個形勢。黃之鋒講得咁口響,都係因為未燒到埋身,因為無論係旺角暴亂,定係一四年發生嘅違法佔領行動,相關案件被判囚嘅都只係「蝦兵蟹將」,一班佔領搞手就一直逍遙法外,難怪律政司被批評「走狗屁股不敢摸」,香港司法制度被指名存實亡喇!
公民聯合行動尋日下午舉行題為「全面打壓下民主運動的對策初探」研討會,因衝擊公民廣場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嘅黃之鋒及專上學生聯會前秘書長周永康、喺旺角暴亂中被控參與非法暴動罪嘅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因為圍堵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而被裁定刑事恐嚇罪及擾亂秩序行為罪成嘅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以及「佔領中環」發起人戴耀廷罕有地同場,真係本土派、自決派等共冶一爐,反中亂港大雜燴。
黃之鋒一開始就大數自己嘅案件,又話過往反高鐵、反財政預算案等行動被判監,刑期都係以周計,但現時律政司引用暴動罪案例判刑,令非暴力抗爭都會面對以月計嘅刑期。佢又話,本港已進入威權體制,由非暴力和平公民抗命,到取消議員資格、強力部門事件等,令公民社會動員疲勞,民主陣營喺戰線上生存唔容易。佢又估計,喺新界東北發展及公民廣場案中,眾志八個常委應該有三人要坐監。
同場嘅馮敬恩就聲言,香港要進入全面反共抗共,才能夠抗衡中共,佢話喺香港從事反抗運動必然要預計受到壓迫、打壓,唔可能再以安逸舒適生活方式處理,議會內嘅反對派喺體制內反對時,亦應拎出道德勇氣,而唔係只做安逸嘅反對派。梁天琦就話,佢單旺暴案明年一月審訊,相信無法參加立法會補選,而佢似乎對案件打定輸數,仲話下次選舉年係一九年,一旦入獄,二○年佢都未必出到嚟,最快可以接觸選舉已經係二四年喇,到時都唔知《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未喎。
至於戴耀廷就話,人大八三一決定後唔能夠再相信《基本法》嘅框架能夠給予港人自主,要有心理準備未來嘅抗爭同打壓將係長期,佢仲建議要結聚所有政治資源,同思考點樣爭取香港以外嘅支持以增加政治資源。莫非戴耀廷又想勾結外國勢力喺香港搞搞震?唔怪得有人批評,反中亂港之流有機會一而再、再而三搞亂香港,皆因冇法律去追究責任,搞到幾大鑊都有保護傘唔使坐監,淨係睇尋日個研討會,咁多個無視法紀嘅人仍安然無恙咁喺度噏三噏四就係最好嘅證明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