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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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少權求情信全文

尊敬法官大人、判審員您們好:

本人對2009年1月23日落馬洲酒後駕駛致六人死亡一事深感後悔,在荔枝角懲教署保釋期出來,我想寫信同六位死者家屬說非常對不起你們家人,我想到寫這一封信,會引起死者家屬做成嚴重悲痛的傷害,亦明白到期間無論說甚麼,都無法彌補對六名死者和家屬的悲痛的心情。

但係我都要同死者和家屬說對唔住、對唔住,真係好對唔住你們,只好在粉嶺法院門口對住家屬說非常對你們、對你們唔住,只有多次到粉嶺雲泉仙館拜祭。

保釋期間,我每一天都在悲痛中度過,時常想起我一時魯莽而做成的惡果,我會後悔一生,更想起自己無收入的妻子要獨力照顧正在讀小學的七歲的女兒,一家三口一齊的日子天天倒數,精神上所受的壓力無法用言語表白。

本人亦是家庭的經濟支柱,每日的工作是往返香港內地運貨,工作辛苦,工作時間休息不足,身心都十分疲倦,無奈妻子長期有病在身,無法工作,亦需長期接受治療,女兒亦要讀書,每月開支不少,手停口停,生活所逼,頂着疲倦工作,亦是唯一選擇。

本人文化不高,亦無其他工作可選,唯盼努力賺錢,讓女兒能在一個良好的社會中長大成人,將來有出色(息)回報社會。本人犯下彌天大錯,卻連累死者和家人,實在不敢想像失去經濟支柱的死者和家人會變成怎麼樣。

本人對這件事發生及後果,亦願付(負)上全部責任,希望各位駕駛者引以為戒,酒後駕駛累己累人,懇請全港市民日後給一個機會改過自身(新),讓我日後行動回報社會同六位死者家屬。

謝謝法官大人、判審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