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黑工湧港修例遏偷渡潮

高等法院今年三月裁定非法入境者取得「行街紙」即獲授權留港,變相令港府難再以非法逗留罪行檢控黑工,觸發一輪非華裔偷渡客湧港搵食潮,單今年十月便有一百六十人,是年初每月平均數的三倍多。保安局遂建議修例,將偷渡客打工列為罪行,以堵塞漏洞,條例草案昨獲立法會三讀通過,本周六即時生效;現已獲行街紙的非華裔人士在港打工,屆時亦屬違法,違例者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根據現行法例,非法入境者接受僱傭工作,又或開設、參與業務,並非罪行,以往當局會引用非法逗留罪檢控黑工,但法院裁定,偷渡客若獲擔保取得「行街紙」即獲授權留港,可對非法逗留控罪提出抗辯。裁決後有蛇頭散播訊息,指非華裔偷渡客只要提出酷刑聲請並獲擔保,便可在港工作。

判決即時觸發一輪偷渡潮,一、二月平均只有卅七名外籍人士偷渡來港,三至九月平均數為一百卅五人,至十月時進一步惡化至一百六十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指,知悉有蛇頭散播消息,煽動非法入境者在修例生效前來港。在港提出酷刑聲請人數亦由一、二月平均一百九十六人,增至三至五月平均二百七十四人,增幅達四成。

被質疑侵人權種族歧視

保安局遂建議修例,立法會昨恢復辯論《2009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獲過半數議員三讀通過,新例本周六在憲報號外刊登,同日生效。公民黨吳靄儀反對修訂,認為是針對酷刑聲請及尋求政治庇護者,有種族歧視及違反人權之嫌,認為修訂後非法入境者連義工也不可做是不人道,批評港府甄別酷刑聲請過慢才引致問題。

民主黨涂謹申不反對修例,但認為法例獲通過亦只回復到三月前狀況,批評港府一直不就酷刑聲請訂出全面法例,是後知後覺及縮骨,難辭其咎,港府盡快提出全面審批制度才是縮短他們滯港時間的最後答案。民建聯及自由黨支持草案,劉江華指修訂可堵漏洞,大批非法入境者蜂擁到港將構成沉重負擔;劉健儀認為非華裔偷渡客大部分只是經濟難民,本港失業問題未改善,非法入境者若可打工,將對本地基層引來直接競爭。

強調嚴厲執法不會特赦

李少光強調,修訂針對所有國籍,無種族歧視,同意修例後可能仍有非華裔人偷渡來港,但修例可帶出強烈訊息:他們來港後也不可當黑工。法院去年指酷刑聲請人不獲法律支援是不公平,當局審批聲請程序暫停至今。現有近六千個酷刑聲請人在港,保安局下月初會向立法會交代最新進展。

政府發言人指,修訂本月十四日生效,任何非法入境者在該日或之後當黑工將觸犯新例,又強調不會有特赦。入境處發言人指,會在新例實施後嚴厲執法打擊黑工,強調非法入境者即使在留港期間持「行街紙」,當黑工仍會遭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