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作為最大的地主,不可能在本地樓市置身事外,但在參與的過程中,仍然可以用市場運作的原則,在市場以價高者得的拍賣手段,基本上就是市場運作的結果。至於最關鍵的問題,向市場供應多少土地,其實也可以用最基本的自由市場原則,樓市愈升得多,政府的供應就增加,樓價下跌,政府就減少供應,樓價平穩發展,那就代表趨向均衡。
政府因為兼了大地主和市場調節者的角色,所以必須擇善固執,而擇善固執,也要有理有據有持續性,那就可以抵擋外界的批評。
樓市平穩向上,最符合市民利益。第一任特區政府埋下其中一個政治炸彈,就是無法令樓市平穩發展,泡沫爆破後又不想樓市下跌得太快,故不斷用其他政策去製造買家,但這些買家只支撐一段短時間,結果做了樓市的陪葬者,特區政府招來許多怨言。
如果政府按照市場價格規律供應土地,樓市不可能持續下跌,因為土地數量始終有限,人口穩定上升,經濟改善令每個家庭的住屋面積需求也會上升,這都是支撐樓市向上的主要因素。再加上通貨膨脹和開發土地成本上升,在正常的狀況,樓市是在上升軌之上,只要不大上大落,是皆大歡喜之局。地產商做回工廠生產者的角色,不斷有新樓落成,那就貨如輪轉,有生意可做,市民可以在投資得到保值之餘,又可以改善居住質素,年輕夫婦可以由小單位買起,拾級而上。
但土地供應不足,樓市乾升,受惠人少,自然罵聲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