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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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來首次廉署查曾蔭權

曾蔭權以「受害人」兼零認錯口脗回應「慳電膽益親家」事件,不但無法撫平公眾質疑,風波更在擴大。廉政公署昨接獲立法會議員投訴後,正式啟動調查程序跟進事件,是廉署成立卅五年來首次調查本港行政首長。曾蔭權昨晚透過行政長官辦公室承認,在推出慳電膽現金券計劃前,未有申報姻親經營慳電膽生意,他在接受電子傳媒專訪時則推搪指,有人想在領袖身上找過失,嘆謂事件已傷害很多人。

各界對曾蔭權提出的慳電膽現金券計劃涉嫌利益輸送感到嘩然,雖然曾蔭權在一眾下屬統一護駕下,多番否認利益輸送,但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等人昨午決定到廉署總部舉報,要求廉署徹查曾蔭權有否「益親家」,隨着有人舉報,廉署即時正式啟動調查機制。

就廉署首度對行政首長展開的調查行動,消息指,預料會交由專責調查政府部門的執行處B組人員負責,但由於特首職位問題,廉署一旦邀請特首「飲咖啡」,最少要由首席調查主任級以上人員負責。

根據《普通法》中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即「以權謀私」一項,廉署會按照上訴庭於○一年就產業署前總產業經理「岑國社案」對上述罪行的定義,即「公職人員在執行公職過程中是否蓄意地作出不當行為,並嚴重損害公眾利益」方向展開調查。

最高刑罰囚十年

此外,廉署亦可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四、五及十條調查特首,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十年。大律師陸偉雄指,要證明公職人員有否以權謀私,最重要是看他是否有犯罪意圖,於進行有關行為時是否已知違法,而判斷公職人員是否涉及利益輸送時,有關利益可是即時,亦可是令對方或自己將來獲益。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認為,即使相關法例在今次事件中最終未能制裁曾蔭權,廉署亦要藉今次機會查清曾蔭權與姻親間有否涉及其他利益衝突,以釋公眾疑慮。廉署發言人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個案,但會對任何舉報依法展開調查。

鬼祟承認無申報

事件中,曾蔭權推出政策前有否申報利益最惹外界關注,他昨早主動回應事件時承認知悉親家涉及慳電膽業務,卻迴避申報提問,只一再以整體公眾利益為「擋箭牌」,又強調該政策乃環境局局長向他提出。至傍晚行政長官辦公室回應時,於回應中段終滲一句,承認曾蔭權將慳電膽現金券措施納入施政報告前未有申報,理由是他並不覺得存在利益衝突問題。

扮受害人拒認錯

此外,曾蔭權接受亞視國際台錄影訪問的節錄片段昨傍晚播出,片段內他承認事件令他困擾和尷尬,兒子、媳婦及親家一家受苦遭殃,但他聲言不介意被人質疑,指社會上有人想在領袖身上找過失不足為奇,還反問主持世界有哪個社會會完全信任他們的領袖。

今次風波的起因,是曾蔭權親家莫錦泉家族的關連公司「電燈熱流有限公司」,被揭發是飛利浦慳電膽本地主要代理商之一,而飛利浦慳電膽在本地市場佔有率達三成,莫家有可能受惠於慳電膽現金券計劃,但曾蔭權並無申報及避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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