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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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旁觀:原則上的分別

校園驗毒試行計劃是律政司司長領導的小組提出,再由保安局和禁毒常務委員會設計的產物。驗毒計劃只是全民抗毒的目標之一,還有其他陸續出爐的措施。

然而,這驗毒計劃卻與其他國家和學校實施的有原則和理念上的不同。香港的驗毒將會是「全校參與」,無論你是品學兼優還是成績差勁,都不能幸免;而香港的國際學校和其他國家的經驗,卻是先有「合理懷疑」才請學生驗毒。

上周我問幾位朋友的孩子,他們都在不同的英國寄宿學校讀書,他們異口同聲說,沒有「全校驗毒」這回事。然而,老師和舍監都熟悉學生,當發現學生精神和行為有異樣,或是委靡不振,老師就會低調的安排這同學驗毒。因為是「合理懷疑」,十居其九都會驗出有問題,之後就會有一連串的跟進行動,通知家長,通知社工進行輔導等。而香港的國際學校也是用大致相同的方法,且驗毒是驗頭髮,可以「神奇」的驗出年輕人在過去三個月的吸毒習慣。

有合理懷疑才進行驗毒的基本理念,是信任學生,認同大部分學生是沒有吸毒習慣。「全校抽樣驗毒」的基本理念,是不信任學生,是認為「青少年都意志薄弱,可能會有吸毒習慣」。

有學者朋友認為,這是從保安局和警察管理學的思維出發,為某些群體製造不必要的標籤,目標是加強控制。聽來又有點道理,在校園驗毒試行計劃前,青少年本來是面目多元的社群,但在這計劃推行後,青少年便多了一個「有機會濫藥」的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