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維漢衝突中,政府以「擠膿式」策略打擊疆獨分子,以結果衡量可謂成功,但不要忘記,這種成功是以數百民眾的死傷為代價取得的。
事前張揚暴亂,政府有措施,民眾有警惕,死傷人數可大幅減少,但政府在打擊疆獨分子時,便不會那麼得心應手,在輿論上也佔不到便宜。為取得主動權,政府將消息壓下,任由疆獨分子搞事,等毒蛇把頭伸出來,才打蛇打七寸,一舉平暴。
政府事先可能未估計到會有那麼慘重的死傷,也就是說,沒有充分估計維族人的兇殘,以及他們被煽起的仇恨。在偏街僻巷見漢人就殺,與廣東漢族人追殺維族人是同一類無理性的獸行。
這便歸結到一個道德兩難問題:政府為求穩定,是否可以民眾的犧牲為代價?而同時,不付出數百民眾死傷的代價,任由危機潛伏下來,是否為另外更大的災難埋下肇因?
政治從來就是如此無情,只有輸贏,沒有是非。當年國共內戰,共軍包圍東北長春,城內國民黨守軍出不來,共軍打不進去,城裏缺糧,百姓跑出城,但給共軍堵在兩軍中間的空地上,平民百姓成了戰爭的犧牲品。「六四」事件中,在談到鎮壓時,據傳政府內部也有領導人發話﹕不惜犧牲二十萬人,換取二十年穩定。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只好這樣解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