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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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入風雲:輸打贏要

願選不服輸是民主選舉的其中一個死穴,也是許多民主制度不能成功的主要原因。

這種願選不服輸的心態,不但表現在一些選民和政客身上,就算一些做政治評論的人士,往往也不自覺地掉入這個陷阱。在每次有重大選舉時,香港的一些政治分析都着眼於候選人的得票和取勝距離,差別愈大,就認為愈強勢;以短距離勝出,就認為這是弱勢總統。

民主的前提就是要服輸,就好像賽馬一樣,贏一個馬鼻是贏、贏一條街也是贏,其派彩並無分別,不能因為只是輸一個馬鼻,就把投注款項取回一半。所以在總統選舉中,勝出者無論贏多少票,都是贏得整個選舉,享受全部權力,而不是因為其得票不夠多,就要七折八扣。

今次美國總統大選,奧巴馬僅以五成二得票優勢勝出,稍稍多過一半而已。若另外那四成八的美國選民,因沒投票予奧巴馬而拒絕支持,那國家就只有分裂,而且每選舉一次就會分裂一次,最後國將不國。

新加坡學者鄭永年在《聯合早報》的分析,就是指出這一個要點,如果民族成為一個政治團體的單元的話,那就一定願選不服輸,因為甲民族的人無論如何也不會變成乙民族的人,選輸的不服輸,就必然變成輸打贏要,民族之間的爭端只會愈來愈大。

對美國而言,她基本上是移民社會,原住民早在二百多年前就被解決了,不必處理像中國的民族問題。而中國是多民族國家,這些民族和土地有長遠的歷史關係,要解決就只能用中國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