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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卅六歲印尼女傭聲稱被女僱主指摘照顧貓狗不周,因而將她推撞至撞崩牙及箍頸,僱主被控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普通襲擊兩罪。惟案件昨於東區法院審理期間,印傭作供時經不起辯方盤問,終承認因僱主控她涉偷錢在先,她擔心要坐牢,才舉報遭僱主毆打,並將早已蛀掉的門牙當成被打的有力證據。法庭因此即時裁定女僱主無罪釋放。
被告李瑞好(五十二歲),報稱商人,居於將軍澳的村屋。她原被控去年十二月某日及今年四月十三日,在其住所內襲擊印尼女事主Yeyet Sumiyati,被告不認罪。
報復被指偷三千元
事主昨供稱,負責照顧被告家中十多隻貓狗,雖已盡力工作但仍常遭被告斥責「唔乾淨」,去年十二月當她「掃狗屎」時,被告又斥責她,還將她一手推倒地上令她撞崩門牙。而今年四月十三日,被告又鍊着她頸幾十秒,她掙脫後便逃到警署報案。
但當辯方律師盤問她案發細節時,事主突然承認:「因為佢(被告)告我偷三千蚊,我好痛心,便去警署報案,當時諗起,可以用隻牙做強而有力的證據」,但其實那隻門牙早在她去年十月來港替被告工作前,已蛀成一個洞;不過她強調被告當時確有推撞她、箍她頸及「摵」她的手。而辯方律師完成盤問後,亦不忘替被告向事主說,被告已無意追究該三千元的去向。
控方聽罷事主的供詞後,決定不作進一步舉證,法庭因此裁定案件表面證供不成立,被告當庭無罪釋放。
案件編號:ESCC 287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