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電腦易灼傷大髀

手提電腦愈趨普及,不少人為求方便,使用時會將手提電腦放在大腿上,但電腦過熱會令皮膚灼傷。瑞士一項研究,在六年內收集十宗使用手提電腦導致大腿皮膚灼傷個案,而美國也出現同類個案,且發現病人的手提電腦溫度竟高達攝氏五十二度,令大腿皮膚變色,如同在太陽下遭曬傷。本港急症室醫生指,逾五十度攝氏高溫可在數分鐘內灼傷皮膚,而用家未必即時有痛感,不知不覺地灼傷皮膚,呼籲市民避免將手提電腦放大腿上。

瑞士巴塞爾大學醫院研究人員截至○七年的六年裏,收集到十宗使用手提電腦致灼傷大腿皮膚的個案,其中一宗個案,是一名年僅十二歲的男童,他在過去多個月,每日數小時玩電腦遊戲,導致左大腿皮膚變色,後來左邊大腿更感到熱力,但他仍未有留意,又沒有改變打機的動作,最後引致灼傷。

皮膚如陽光暴曬受傷

美國一名法律系女學生也因大腿出現變色求診。為她治療的東維珍尼亞醫學院皮膚科助理教授指出,該女生每日將手提電腦放在大腿上工作長達六小時,而電腦溫度高達攝氏五十二度。他將女生的皮膚放在顯微鏡下觀察,發現受影響皮膚如同在太陽下暴曬後受傷。

瑞士研究人員綜合十宗個案,認為大部分只是皮膚長期深色,對皮膚沒有嚴重影響,但部分個案有機會引致皮膚癌,建議使用手提電腦者若要將電腦放在大腿上,應以電腦手提袋或隔熱墊將電腦和皮膚隔開。

無即時痛楚仍有危險

本港屯門醫院急症室顧問醫生馮顯達指出,個別型號手提電腦有機會過熱,令機身溫度高達攝氏四十度,甚至更高溫,人體皮膚接觸攝氏四十度的物件,會即時感到燙手,接觸時間長達一小時,就會灼傷,接觸五十度以上攝氏的高溫,數分鐘便會灼傷。

他稱,不少使用電腦的人可能因太專注,電腦長時間放大腿上,即使灼傷皮膚,只發現皮膚「紅紅地」,沒有痛楚感覺,但可能在半小時至一小時後,才看到皮膚起水泡,事後才知到因電腦過熱而灼傷。他建議市民,使用手提電腦時,避免放大腿上,若必須將電腦放在大腿上,要留意機身溫度,若感到灼熱,應暫時關機,使用時也要防止身體或其他雜物阻塞電腦散熱口,以免電腦過熱。

■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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