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年初有燕窩店被揭發懷疑盜用香港旅遊發展局的「Q優」標誌於店內展示,疑冒充「優質旅遊服務計劃」成員。後來旅發局入稟高院,民事控告該店侵犯版權、申請禁制令及要求對方賠償。由於涉案燕窩店並無抗辯,旅發局昨日要求法庭直接判決勝訴獲接納,法庭即時頒布禁制令,禁止該店再使用有關標誌,而賠償金額則有待釐定。
原告香港旅遊發展局,被告是位於尖沙咀漢口道的華豐蟲草燕窩莊有限公司。原告今年三月入稟要求法庭發禁制令,禁止被告繼續盜用原告所登記的「Q優」商標、賠償、支付利息及訟費。據早前報道,有內地遊客於春節訪港到涉案商舖買鮑魚時,與店方發生爭拗,於是向報章投訴,因而揭發這宗擅用「Q優」標誌事件。
案件編號:HCA 17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