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濫藥問題其實一直嚴重,但大部分學校扮鴕鳥,甚至掩飾校園內有濫藥現象。禁毒處的反濫藥宣傳只是「活動」,不是持續的「運動」,成效存疑:政府每年大灑資源設計新的宣傳海報和辦嘉年華,但年年如是,未見新意;歌星在嘉年華是「禁毒之星」,原來自己都在沉淪,已成為坊間的笑柄和政府的尷尬。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率領的專責小組去年底發表報告,提出七十多項建議,政府抽出了推行校本自願測試一項作深化研究,之後又如何?若方案真的落實,之後又如何?當學生被標籤後,他們有哪些學習、反思、成長和改過自新的途徑?這些都是重要的配套問題,必須正視。
報告提出了基本策略,「要令高危青少年能更全面和有效地從保護因素中獲益,整個社會必須培養出一種關心青少年的文化」,「加強各界和相關各方的互補支援」,輿論卻忽略了,沒有太多討論。我認為這策略才是核心,因為這一建議,其實是要求反濫藥由活動變成運動。
活動是短暫的,運動卻是持久的;活動無錢不行,但運動就具感召力,可以呼籲各界響應和協助。在青少年缺乏意志力時,各界志願者的關懷和激勵給予他們愛心、向他們伸出援手,才是最有效的助力。
不少青少年早年濫藥,但已改過自新,其故事證明:
一、活動的宣傳缺乏阻嚇力,已在濫藥的青少年只會一笑置之,嘉年華更是浪費金錢。
二、首次戒毒後,若社區缺乏支援,青少年得不到信任,很快重回損友圈子,再濫藥機會很大。
因此,請反濫藥的決策者多聽過來人的故事,對整個反濫藥策略作出全盤思考和檢討,不要再辦無謂的「活動」,像報告書說,反濫藥應是「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