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華懋慈善基金雖在初審大獲全勝,但陳振聰已決定上訴,最終勝負屬未知之數,故龔如心的遺產仍是「可望而不可即」。華懋原擬昨日要求法庭向它頒發遺囑認證,以便正式接管遺產,但因為臨時遺產管理人已提出延長任命申請,並已排期六月聆訊,故有關頒發遺囑認證的事宜惟有押後處理。
林文瀚法官今年二月裁定華懋勝訴時,未作正式頒令。華懋在昨日聆訊前,曾要求法官根據○二年遺囑,將遺囑認證頒予華懋或華懋提名的人士,以取回遺產管理權。華懋一方稱,臨時遺產管理人需要收費,案件現既有判決,便再毋須聘臨時管理人,但考慮到臨時管理人已申請延長任命,法庭會在六月卅日開庭處理,華懋與律政司接觸後,同意屆時才處理遺囑認證問題。
身為慈善基金監管人的律政司亦稱,特別關注遺囑認證問題,尤其是此問題應否另開新案處理。律政司認為現既有臨時管理人處理遺產,便毋須急於頒發遺囑認證。陳振聰一方重申會提上訴,故關注認證會頒給哪一方,以及何時頒發。各方最後同意,在臨時管理人的任命申請開庭前一周,即六月廿三日再商量如何處理此事。法官則決定毋須特別知會王廷歆出席屆時之聆訊。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指,所謂遺囑認證,即法庭根據一個人的遺囑而頒發的命令,授權指定人士成為遺產管理人;遇有爭訟時,法庭則會在訴訟有結果後可立即頒發認證,敗方可提上訴並申請暫緩執行判決,以暫時阻止頒發認證。而隨着認證發出,聆訊前獲委任之臨時遺產管理人,其責任和權力亦會結束。
除了遺囑認證外,華懋昨亦要求法庭正式頒令其所持○二年遺囑,是龔如心最後和有效的遺囑,以及駁回陳振聰一方之反申請,並把之前各方入稟的知會備忘作廢。由於這只屬形式,法官在草擬好判令後會正式頒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