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我剛從印刷廠走出市面,滿帶香氣,我的身體還鋒利得可割傷人類的皮膚,不過由於我價值一百元,所以人人都很愛我,我時常看見人類對着我笑,將我交到另一人手中時會依依不捨,接收我的會笑逐顏開,那時,我活得很快樂,很有滿足感。
可惜十年前的某天,那位剛贏了麻雀的師奶,將我贈送給她兩位小兒子,那可惡的兄弟,竟然在爭奪我的期間,將我扯開為兩份!當時,我痛不欲生,雖然那師奶馬上用膠紙將我勉強還原,還斥令那兩兄弟立即到樓下的報攤將我花掉,但我的生命從此變得不一樣。
這十年間,我四處漂泊,在人間受盡歧視。人類看見我的同伴,都會雙眼發光,愛不釋手,但看到我則你推我讓,他們不再對着我笑,眼中只有懷疑的眼神。於是,我永遠是第一張被人使用的紙幣,人們還經常因為我而發生口角:「有另一張嗎?」、「這不是錢嗎?」、「我明明肯付錢,你為甚麼不肯收?」這些話我聽得太多,令我很心痛。人們可以為了搶奪我的同伴而大打出手,但我卻好像一名殘障的棄嬰,人人都不想要我,但我還是有價值的! 這十年間,我經過數萬人手中,他們寧可扭盡六壬、千方百計的要將我轉移到另一人手中,也不肯主動將我拿回銀行,換回一張新的。我身心俱疲,這樣悲慘的日子,究竟還要到幾時呢?
求求好心人,將我及所有殘障的兄弟拿回銀行,別讓我們再過沒有尊嚴的生活。你們原是愛我的。
導演及電台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