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樓價急漲也開始使成交量出現高位回落的苗頭。例如,深圳樓市六月第一周的成交量按周下降4.4%。儘管一、兩周的數據無法構成對長期趨勢的真切支撐,地產業確開始擔憂在當前寬鬆的政策環境下,不斷漲價終會招致國家轉向嚴厲調控政策之惡果。
事實上,相比於滬綜指由6,000多點急跌至1,600多點,又迅速爬升至2,700多點的A股市場,內地樓價並沒有在前年和去年的嚴厲調控政策中被有效地擊倒。那麼,這一輪回暖究竟只是內地樓市嚴冬中的「小陽春」,還是意味着內地樓市已經擺脫頹勢,將會完全復甦呢?
一石激起千層浪
正如筆者前兩周所說,樓價的上漲已使內地再聞對樓市的打壓之聲。對於很多認為內地需壓抑樓價,五月二十五日國務院公布的《關於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中所提出之「研究開徵物業稅」被寄予厚望。
國務院只是讓財政部、稅務總局、發改委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為「深化房地產稅制改革」而「研究」對物業稅的開徵而已。然而,這一原則性「意見」已一石激起千層浪,在已購房者、欲購房者、地產商以及「學者」和媒體人士中引起觀點迥異的激烈爭論。不少觀點還極富情緒化──正如內地諸多與地產相關的其他爭論中所出現的情況一樣。
最奪人眼球的觀點是來自一位經濟學科教授。該教授二十年來以言論出位而著稱,他在博客中指「物業稅將導致百十萬家庭妻離子散」,假定如政府只對同一家庭的第二套及更多套住房徵物業稅,則為避稅,「一定會有幾十萬乃至幾百萬個家庭鬧假離婚」。
理性討論可行性
筆者在內地網絡上瀏覽了對可能開徵物業稅而發表的各類博客文章和留言,多數還是以比較克制的態度進行的理性探討。論者更多擔憂稅制具體設計的公平性與可操作性。談論比較多的話題包括:(1)內地住宅用地只有70年使用權,收物業稅是否合理;(2)內地土地出讓時政府已收高額出讓金,再徵物業稅是否合理;(3)內地住房來源千差萬別,有廉租房、經適房、房改房、拆遷房、自建房、單位房、集資建房、兩限房、商品房等等,作為稅基的其價值在現實中如何確定;(4)在樓價受諸多因素制約的現實狀況下,開徵物業稅究竟能否起到抑制乃至根本制約高樓價的作用。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物業稅」在內地絕非全新事物。根據一九八六年頒布,現仍有效的《房地產稅暫行條例》,「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只是因「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稅和現實中的徵收成本,這一稅種對絕大多數人而言似並不存在。
筆者並不認為物業稅開徵需引起軒然大波。按照中央政府的一貫行事風格,相信即使開徵,也會是在對現存稅種整合的基礎上作出,且稅率未必太高。其實,看一看美國和本港,「物業稅」並沒有使樓價在低位徘徊。無論物業稅,還是差餉,在大起大落的樓市,均非重要考慮因素。在內地,對樓價正負兩面起更重要作用的或許是這兩個事實:(1)中國人傳統傾向於以置業積累財富;(2)當前樓價再急漲,一般消費者真無法承受了。
(內地樓市新趨勢之二‧完)
國際金融法博士
嚴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