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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2010

辛潘打狗被控兩罪

辛潘在去年十月打攝影記者一案,昨日正式被起訴毆打與破壞公物兩項罪名,而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八個月。據洛杉磯地方檢察官透露起訴文件已於前日早上郵寄給辛潘,在三月廿二日提堂。

去年十月辛潘行完超級市場取車離開,因不滿攝影記者靠近其車而用腳踢他,而整個過程被新聞網站TMZ拍下放上網。查實辛潘打狗仔隊早有前科,八七年就曾因為打狗仔隊而罪名成立入獄一個月。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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