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線78改善措施 28項未埋尾

沙中線紅磡站工程獨立調查委員會去年發布最終報告,按規定政府須於報告發表後12個月內提交獨立審計報告,以檢視報告中的建議改善措施實施進度。獨立審計小組報告昨日出爐,指78項建議改善措施中,50項已獲全面實行,餘下28項進度理想,促運房局繼續監察。報告提到建議的「例行預防性檢查」計劃,有關合約已於上月展開,港鐵會在5年後檢視是否延長相關檢查計劃。

運輸及房屋局昨在其網站上載該份審計小組報告,檢視調查委員會最終報告建議實施情況。其中一項建議為在車站運作期間,採取「例行預防性檢查」制度,以持續監察車站結構,為期最多5年。審計小組報告指出,港鐵會制訂長遠結構監察計劃,當中包括例行預防性檢查,審計小組得悉該計劃的合約已於上月展開,港鐵會在5年後進行檢討,以確定是否需要延長該檢查計劃。

構築物倘移動 保證徹查

有別於中期報告要求用光纖等科技監察,最終報告要求在該長遠結構監察計劃下,需確保每兩個月至每季度對路軌移動進行人手測量,每月進行地下水位監測,每季度至每半年對南北走廊的結構構件以紅外線熱像勘察作地下水滲漏檢測,每半年至每年由港鐵公司和獨立註冊結構工程師進行結構目視等檢查。

港鐵已再保證,監察期間在擴建部分構築物內發現任何移動,均進行全面調查。政府則稱港鐵會在每次監察或檢查日期起計一個月內,提交相關結果報告。

至於改善呈報機制方面,審計小組報告提到項目綜合管理系統顧問,正在編製新的項目綜合管理系統程序、指示及指引,當中包括改善爭議的上報制度,如在「工地會議和報告」中的相關模板,增添了標題為「需高級管理層關注的問題」的部分,新的管理系統程序將於今年第二季末內發布。

倡政府增監督 全面檢討

調查委員會亦建議政府加強督導者角色,並對監督和控制大型項目進行全面檢討。審計小組指出,政府正致力在下一個財政年度成立鐵路署,統籌未來鐵路項目發展,又解釋因屋宇署及消防處等部門因同時負責執行在私人發展項目中的相關條例,為免有執法不一致的風險,故不建議該些部門職能併入鐵路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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