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葵涌航拍機墜毀砸的士,的哥「飛來橫禍」嚇餐飽。有網民上傳一段據稱在上周四晚11時許拍攝的片段,指興芳路223號新都會廣場對開有航拍機懷疑失控墜落,不偏不倚擊中路面一輛的士,將其車尾玻璃砸至粉碎,繼而飛彈落地。姓李(61歲)的哥無受傷,驚魂甫定後向巡經警員報案。警方經初步調查後,將案件列作危害他人的安全,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時無人被捕。
近年航拍機逐漸普及,但安全問題令人關注。去年5月31日,西環山道有女途人橫過馬路時,遭一部航拍機擊中頭部濺血,警方其後拘捕姓梁男機主。前年4月29日,尖沙咀柯士甸道西亦有航拍機從高處急墜,一輛值逾300萬元的私家車慘受無妄之災,同樣遭擊毀車尾玻璃。
根據香港法例第448C章《1995年飛航(香港)令》,任何人士不得因鹵莽或疏忽操作無人機而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若違反上述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2年及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