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表示,劉在2016年與中國鐵建(香港)有限公司簽訂諒解備忘錄,成立合營公司以進行一些建築項目。該公司再在同年的12月與中國鐵建香港一間子公司,簽訂3份貿易協議,讓中鐵國際貿易香港作為成達建築的採購代理,為另外3個項目從景泰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採購建築材料,涉及款項以信用證支付。
涉串謀中鐵建港高層行事
劉涉嫌於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3月16日期間,串謀與中國鐵建香港副總經理王曉杉、景泰建築董事及成達建築首席行政官劉慶龍、成達建築董事盧沛如及其他人士,串謀欺詐星展銀行有限公司,從而致使該銀行支付共逾7,530萬元予景泰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