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於司法改革的話題又鬧得沸沸揚揚,這不是沒有原因,看看數字就知道了。去年針對司法機構的投訴激增12倍,反映各界對司法亂象深惡痛絕,要求改革的呼聲日益高漲。對此,司法機構一直置若罔聞,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離任前聲稱不反對改革,但必須有理據和細節,難以接受有人只單純不喜歡法庭判決就指「法治已死」云云。這分明是轉移視線,混淆視聽。司法亂象不絕如縷,判決標準混亂不堪,導致投訴數字激增,這不就是改革的理據嗎?各界要求設立量刑委員會,不就是改革的細節嗎?
「時移則勢異,勢異則情變,情變則法不同。」這是古人總結的經驗,任何事情都必須與時俱進,因時制宜,而不能墨守成規,一成不變。香港回歸逾23年,許多領域已經隨着形勢變化而有所調整,唯獨司法系統沒有任何改變,高高在上的依然是洋大人,頭上戴的依然是殖民假髮。某些法官不僅有既定政治立場,甚至公然讚揚暴徒是「優秀的細路」,而律政司裏面也有不少無間道,充當反中亂港勢力保護傘,有位檢控官更出版「黑暴秘笈」教暴徒逃避刑責,凡此種種皆說明司法變質變味,根本無法彰顯法律公義。
日前有位法官「大吐苦水」,直指律政司不肯在原審時反映立場,卻在上訴庭表明刑期範圍,以致基層法官屢屢因為輕判而淪為眾矢之的,更遭上級法院批評「錯到無可再錯」。其實司法亂象層出不窮,雙方都有責任。律政司經常犯低級錯誤,固然令人側目,而法庭判案標準混亂,更是備受詬病。黎智英保釋案就是典型例子,由還押到保釋到再還押,充分暴露司法兒戲。
說穿了,司法機構之所以抗拒改革,連頭上的假髮也不願放棄,無非為了維護司法獨大,為了延續殖民影響。關鍵在於中央的態度和決心,要為香港撥亂反正,首先必須搬掉司法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