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前日聯同入境處人員於下午約4時進行代號「烽火」的掃黃行動,突擊搜查區內一酒店,共拘捕4名內地女子,年齡介乎27歲至39歲,其中一人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其餘則涉嫌「未獲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及「非法入境者接受僱用工作」被捕。行動仍在進行中,警方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所有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經定罪後,可被判罰5萬港元及監禁兩年。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者均會被檢控。
油尖警區一直打擊相關犯罪活動,包括分別於去年8月及12月進行代號「星徑」及代號「寒湖」的行動。就有關非法入境者賣淫活動,油尖警區由去年7月至今已拘捕1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