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嫌身份證照片 唔夠靚仔 16歲仔買假證判囚緩刑

現年16歲的男學生,於2013年與家人藉投資移民從內地移居香港後,屢因身形肥胖兼衣着「老土」被同學嘲笑欺凌,雖然他後來成功瘦身50磅,便他仍不滿身份證上的照片不夠「靚仔」,遂購入假證,以便換上較俊俏的相片,藉此給自己心靈上的慰藉,結果在警員查身份證時被揭發。他昨天在粉嶺法院承認管有偽造身份證罪,裁判官蘇文隆接納被告並非為進一步犯案才管有假證,判他監禁3個月,但緩刑3年。

案情指,警員於去年8月19日下午5時許,在港鐵大埔墟站A2出口看見姓劉的被告和兩名友人形迹可疑,遂上前截查。被告在銀包取出真的身份證交給警員,惟警員發現銀包內有另一張身份證,懷疑是假證,被告在查問下,承認因為真身份證上的照片太醜,加上好奇,所以在內地花費800元人民幣購入涉案假身份證,用來讓朋友看。經檢驗後,化驗所證實假身份證是由噴墨打印機印刷,並沒真身份證上的防偽特徵。

兩年減50磅 未夠期換領新證

辯方求情稱,被告在內地長大,為人單純,雖然曾赴加拿大升學,但因加拿大民風純樸,不太注重外表,他一直沒有問題,直至他來香港入讀國際學校,其外表和衣着品味才成為同學笑柄。辯方透露,被告本身擁有一張真的兒童身份證,但他在拍照時仍非常肥胖,樣子也不成熟,及後他雖然在兩年間減去50磅,但因他仍未夠18歲換領成人新身份證,他的舊身份證仍屢遭同學嘲笑,他才於前年10月購入假證,以便讓同學看時「覺得好型」,他亦「有番啲信心」。

辯方指,被告甚具音樂天分,更針對案件的不快和懺悔,在10日內寫成樂曲「秒針」,並上載至互聯網,藉以細訴自己的成長問題。

改年齡扮大人 名字轉 粵語拼音

辯方又強調,案中假證並非以高端科技製作。至於假證上被告的年齡比實際年齡大4年,英文名亦改為廣東話拼音,辯方解釋,被告因為比同學年輕,他為了「扮大人」才改動年齡,而拼音方面,則是製造假卡的人為他更改,被告無意將假證用作非法用途,只是做「心靈上的慰藉」。

裁判官指,雖然案例列明管有偽造身份證須判監12個月,但該案例只是針對用假證來找工作的人,而考慮到被告將到外國升學,判他感化令和社會服務令均不合適,遂判他緩刑。案件編號:FLCC 162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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