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馮律師行遭介入接管 客戶需待手令始獲回款

【本報訊】黃馮律師行因嚴重違反《律師帳目規則》,於上月24日被香港律師會介入接管。律師會昨舉行記者會,指由於事件涉及不誠實行為和不妥善處理帳目,加上牽涉大量客戶資料及檔案需時整理,表明受影響客戶需待法庭發出手令後,才能夠取回早前存入該行的款項。律師會又於該會網站上載常見問題,以供受影響客戶參考,並再次呼籲他們應盡快委聘律師,及聯絡「介入中介人」徐伯鳴劉永強律師行。

律師會指客戶須另聘律師

律師會指,自介入接管黃馮律師行後,介入中介人及另外4間協助進行調查工作的律師行,正日以繼夜處理黃馮律師行的檔案資料。律師會強調,受影響客戶必須另聘律師,介入中介人的唯一角色是處理檔案,而介入中介人會先處理較緊急的個案。律師會又收到逾100間律師行表示願意向受影響客戶提供協助,該會已將名單上載到該會網站。

律師會又表示,該會已聯絡包括律政司、運輸及房屋局和銀行公會等多個政府部門講述事件,並促請他們在可行範圍內盡力協助受影響客戶。

黃馮律師行被指有一名前文員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同時嚴重違反《律師帳目規則》,包括透支客戶款項,以及容許不合資格人士成為客戶帳戶的簽署人,早前遭律師會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介入業務,即時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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