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報稱在香港JW萬豪酒店任職的機場服務櫃台男職員,於機場蹲在扶手電梯上拍攝前面空姐的裙下春光,但因手機觸碰到空姐的小腿遭揭發。他被捕後聲稱受到空姐制服所刺激才衝動犯案,但警方調查發現受害女性不止一位,兩日內的其他犯案地點還包括商場和港鐵站。他昨天在西九龍法院承認4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裁判官下令把他還押至明年1月7日,等候其背景、精神科醫生及心理專家報告後判刑。
37歲被告陳家樂被控於今年6月12日,分別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內拍攝共8段不知名女性的裙底影片。他也被控於今年6月1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的扶手電梯上拍攝3段X的裙底影片,並於同日在油塘港鐵站及將軍澳PopCorn商場內拍攝共4段不知名女性的裙底影片。
案情顯示,今年6月13日早上,X身穿空姐制服趕往上班,在機場乘扶手電梯時,突然感覺左小腿被觸碰,回首便驚見被告正好蹲在她身後,她於是捉緊被告不放,並報警處理。警察到場後,除了發現有關X的3段影片外,還有另外多段於不同地點拍攝的女性裙底片段。
被告於警誡下,招認因一時衝動才犯案,並指當時他本打算去吃早餐,但途中遇上X,被X的空姐制服所刺激,因而想拍攝下來供自己觀賞。被告聲稱已感到後悔,並解釋受壓力及負債等因素影響才會犯案。辯方求情指,被告現於街市做兼職工作,承諾日後不會再犯。案件編號:WKCC 452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