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關愛基金延續為租住私樓的綜援住戶提供津貼,為期6個月,至明年4月底。受惠住戶必須於今年7月31日仍在領取綜援並租住私樓,其每月繳交租金亦必須多於其獲得的綜援租金津貼的最高金額。
綜援受助人毋須提出申請,社會福利署會按現行模式,根據他們於今年7月31日已呈報的租金資料紀錄,辨識其是否合資格獲得相關津貼。每月津貼金額將參照該綜援受助人,以今年7月31日的租金資料紀錄來計算,若受助人每月繳交租金多於其獲得的綜援租金津貼,基金會津貼有關差額的50%,或者基金會津貼受助人獲得的綜援租金津貼最高金額的15%,實際津貼金額會以較低者為準。
社署預期於明年一月底起,陸續將津貼一次過存入受惠住戶領取綜援的銀行帳戶。相關津貼最初於2011年10月推出,再於2013年至2016年的每年9月推行,其後於2017年11月再度推行兩年,並分別於2019年11月及今年5月延續推行6個月,原定上月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