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送貨員 中六生 認暴動非法集結候懲

【本報訊】去年元朗7‧21事件發生後兩個月,大批市民到元朗聚集,期間有店舖被破壞,有途經現場下班人士疑因政見不同遭「私了」,被迫跪在馬路上及遭人掟玻璃樽。一名有份「私了」路人的送貨員昨天在區院承認暴動和非法禁錮兩罪,另一名參與破壞的學生則承認非法集結罪,法官下令把兩名被告還押至明年1月13日判刑。

兩名認罪的被告分別是32歲送貨員張裕泰,及17歲中六學生羅曉鋒。他們與控方協商後,張承認暴動和非法禁錮兩罪,羅則承認非法集結罪。同案另一被告陳澧圖則否認非法集結、暴動及刑毀等控罪,將排期受審。

迫令途人跪馬路

案情指,2019年9月21日晚,包括羅在內一群穿黑衣及蒙面的人,在形點II連接西鐵元朗站F出口處聚集,當時元朗站已落閘關閉。羅等人架設路障阻塞元朗站的閘口,從附近一間食店搬走桌和椅加固路障,破壞閘口的消防警報燈及煙霧探測器,用消防喉噴濕地面及路障,有人撐傘掩護正在進行毀壞的同夥。羅曾用噴漆損壞屬於商場及該食店共14組閉路電視鏡頭。

到9月22日凌晨,示威者由元朗站逐漸移往元朗市中心方向,52歲男子李德忠下班回家途經康景街時,遭張等人截停,李被指摘在較早前撕去「連儂牆」上的文宣,人群中有人向李掟水樽。張阻礙李繼續前行,逼李跪在馬路上,更強行按住李,令李雙膝擦傷。現場多人圍堵及恐嚇辱罵李,有人向李他掟玻璃樽,令李被玻璃碎割傷,有旁觀者為李包紮。稍後李在輕鐵康樂路站旁登上的士,張等人繼續包圍的士,又不停敲打的士玻璃窗,有人向李噴射疑似胡椒噴霧的噴劑。

人群又叫的士司機放下李,否則就會毀壞的士。及後李被人拉下車,張喝令李交出手機供檢查,李重申自己無辜,期間有人用金屬棍狀物件抽打李的頭部一下,張遂把他的手機摔到地上。不久,救護員到場將李送院治理。醫療報告指李有擦傷,頭部需縫7針。案件編號:DCCC 183/2020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