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恐送內地審 子女憂心唔敢諗

官司纏身的壹傳媒黎智英,因涉嫌欺詐,本月3日起還押荔枝角收押所,至前日(12日)再被加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法官拒絕其保釋,換言之,黎昨已是第11日單獨囚禁,其長子黎見恩及女兒昨早8時前往探望父親。被問及黎智英違反港區國安法會否擔心會被送交至內地受審,黎見恩回應稱:「唔敢諗呢啲嘢」、「希望最壞情況唔好發生」。

「希望最壞情況唔好發生」

黎見恩離開收押所時回應在場傳媒提問,其中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當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或可將案件交由內地審判,而黎亦可能被送交到內地受審。黎見恩指「唔敢諗呢啲嘢」,又指「無前科可以睇,好難講,希望最壞情況唔好發生。」

陳日君再到場探望黎

他又表示,父親精神很好,形容「比我上次見佢真係開心咗好多。」至於黎智英女兒則指,未有帶同物品予黎智英,因餅乾、花生等一周只有一個配額,並已用完。黎智英兩子女受訪時心情輕鬆,面對傳媒面露笑容。另外,天主教香港教區退休主教陳日君亦在昨早約9時許到場探望黎智英。

黎智英前日被加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提訊,期間被鐵鏈纏腰、鎖上手銬。黎本月2日被正式落案控告欺詐罪,翌日在西九龍法院應訊被拒保釋,即時還押荔枝角收押所至今。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55條,若案件涉及3項情況,包括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確有困難;出現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國安法的嚴重情況;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港府就可提出由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對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分別由駐港國安公署負責立案偵查;由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有關檢察機關行使檢察權;並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關法院行使審判權。至於刑罰及訴訟程序等事宜,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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