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音樂人雷頌德名下公司一名女秘書,被指於2012年至2013年間,約80次在未獲授權下,把雷名下公司戶口的款項轉帳到自己戶口,並用雷的支票支付她的機票、住宿、酒席等費用,甚至為她的母親買手錶,涉款約240萬元。她否認6項盜竊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案件昨天在區院開審。雷出庭作供,他辭退被告後,在一個被告持有鎖匙的櫃桶中,發現數十張銀行轉數底單及他的多本支票簿,部分單據更顯示有款項轉入被告的戶口,他感到很詫異。
現已半退休的雷頌德表示,他於案發期間經營4間公司,並於2010年聘請被告鄭嘉欣(36歲)任私人助理,協助管理公司及他的私人財務事宜,日常亦要被告先墊支替他買飯及香煙等。2013年9月,雷向被告索取他的信用卡月結單,被告給他一張不太清晰的副本。雷遂要求看正本,被告則表示已交予核數師,他感到「怪怪地」,遂悄悄向核數師詢問,發現並無其事。雷於是詢問被告,她才從櫃桶中拿出正本,並說早已收拾好。雷雖起疑,但不欲被告知曉,他及後更發現該副本上的銀碼有改動痕迹。
雷指當時感驚慌,於是私下聯絡其相熟的銀行職員,要求對方協助留意他的戶口有否可疑交易。對方不久便約雷外出,並出示認為有異的支票,雷驚覺被人冒簽支票。雷立即與妻商量,並於同月7日約被告到公司會談,而被告則帶同丈夫到來。惟至翌日被告仍未能作合理解釋,他於是叫被告不用再上班,並要被告交出辦公桌櫃桶鎖匙。雷及後打開被告辦公桌的櫃桶時,發現不少銀行轉數紙,亦找到他的支票簿,部分票簿更已用完,而支票簿存根則沒有寫內容。案件編號:DCCC 62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