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派對房違規營業 8人被捕

【本報訊】本港新冠肺炎疫情第4波爆發,政府於早前就業務及表列處所進一步收緊社交距離措施,包括在餐飲處所、酒吧或酒館,及夜店或夜總會內不得進行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派對房間則必須關閉。有關指示在昨日凌晨生效,但葵涌有工廈派對房間疑違規營業兼無牌賣酒,警方拘捕及票控負責人和顧客共8人。

檢值3萬酒類飲品

昨日凌晨零時30分,葵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在區內巡查,突擊搜查葵涌葵豐街17至23號工廈一間派對房間,揭發場內有人懷疑無牌賣酒及違反停業令。警方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及「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拘捕派對房間姓葉(26歲)男負責人,另外5男2女(25至34歲)顧客亦涉「在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被捕。警方在現場檢獲12支烈酒及約400罐啤酒,總值約3萬元。

警方表示,涉案的派對房間面積約1,200平方呎,間有兩間房,男負責人及顧客亦分別涉嫌違反「停業令」及「禁聚令」,警方向他們發出傳票及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呼籲,近日疫情嚴重,衞生署前日亦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作出最新訂明,本月22至26日,所有派對房間須暫停營業,希望全港市民可嚴謹遵守相關法例,減少社交接觸,從而減低病毒於社區傳播的風險。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