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社會熱議「三權分立」問題多時,教育局局長及行政長官早前已開腔糾正社會誤解,惟主管法律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卻遲至昨日才在報章撰文,強調若沒有全面理解《基本法》和憲制秩序的情況下,任何人試圖將這個概念簡單化,並套用於香港特區,都是枉然,又指三權分立的政治架構不適用於香港。有學者批評鄭遲來的解說不夠清晰,「寫咗當解咗」。
鄭若驊的文章以「着眼實質職權——行政主導制度」為題,她重申三權分立經常用於形容主權國家的政治架構,並不適用於香港特區;而任何人對事實了解不足和不夠全面,最終只會誤導社會大眾。至於本港法院過去不時提及三權分立的概念,但終審法院或上訴委員會都沒有在相關案件中,嘗試就有關三權分立展開詳細討論。
鄭又提到,雖然高等法院時任原訟庭法官夏正民曾使用「三權分立」一詞,但他同時強調《基本法》中,「行政機關、行政當局及立法機關明顯地以互相協調、彼此合作的方式,為香港的良好管治,各自履行其憲制上指定的角色。」鄭又引時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張舉能的說法,指張過去作裁決時,曾提醒法律界必須非常小心處理三權分立在本港的應用。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出,近日各界就「三權分立」爭議,鄭卻一直「龜縮」,作為主管法律之首卻未有盡責任向市民做好解說工作,今次「遲來的文章」也只是「交功課形式」,以為「寫咗當解咗」。
陳又稱,鄭本身並非《基本法》或內地法學專家,以致文章亦寫得欠缺說服力,文筆又歐化、結構不清,未能擲地有聲,普羅大眾根本難以消化有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