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商擬申請一億元人民幣投資基金時,疑遭誘到深圳禁錮勒索,「黃氏家族」兄長黃桂芬及其弟黃桂榮涉嫌串謀詐騙因而被控,黃桂芬前年墮樓身亡,之後再有一人被起訴。黃桂榮等三人分別被控欺詐、洗黑錢等共四罪,案件昨在區院再訊。控方透露,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願意就傳召內地證人一事提供協助,惟有關的司法程序需時,故申請將案押後到今年十二月十六日再訊,獲法官郭偉健批准。
三名被告依次為文員黃偉傑(卅八歲)、商人黃桂榮(六十一歲)及公司經理葉志偉(四十歲)。他們均獲准保釋,法官昨在控方反對下放寬黃桂榮的保釋條件,准他可以出境,但警告若他棄保潛逃,法庭會在他缺席下繼續審訊。
首被告及次被告同被控兩項欺詐罪,指他們於一七年九月至十一月,向事主訛稱會協助申請一億元人民幣投資基金,要事主擬備報告以支持申請,並表示用卓越萬利有限公司進行評估有利融資申請獲批,從而誘使事主向卓越萬利支付逾九十七萬元。
首被告另獨自被控一項企圖欺詐罪,指他於一七年十二月,向事主訛稱英利按揭財務公司會協助申請該筆基金,事主另需向首被告支付八十八萬元作諮詢費。第三被告則被控於一七年八月至一八年二月,以卓越萬利的名義持有一個戶口,處理逾二千九百萬元黑錢。案件編號:DCCC 86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