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疑相約輕生一死一被捕

自殺群組認識相約酒店房尋死,兩男吸氦氣一死一獲救。兩名失意男子,早前在網上一個自殺群組相識後,疑相約到尖沙咀一間酒店租房尋死,服藥後再以膠袋笠頭駁喉管吸氦氣,結果一人死亡,另一人仍清醒。生還者昨午在現場報警,警方重案組接手調查,將他拘捕,循協助他人自殺方向調查。

案中兩名男子分別姓胡(二十四歲)及姓姚(二十五歲),後者死亡。事發現場為尖沙咀柯士甸道一間酒店,昨午二時許,警方接獲一名男子報警,指有人在酒店一間房昏迷,警方到場,發現報案人在現場,另有一名男子則倒臥昏迷,救護員檢驗,證實昏迷的男子已死亡。

膠袋笠頭 生還者報警求助

警方在現場檢獲藥物盒、膠袋及氦氣罐,因事有可疑,案件轉交油尖警區重案組跟進,探員向姓胡報案人查問後,初步懷疑他與姓姚死者早前均分別遇上不如意事,鬱鬱不歡,兩人最近不約而同上網登入一個自殺群組而認識,彼此傾吐,愈想愈灰,疑相約租上址酒店房間自殺,帶同藥物、膠袋及氦氣罐抵達,雙雙服藥後,各自以膠袋笠頭,並駁喉從氦氣罐引氦氣入膠袋,過一段時間後,姚已死亡,而胡卻自殺未遂仍清醒,鬆開膠袋,赫見新認識的友人已無氣息,遂於昨午二時許報警求助。探員其後以涉嫌協助他人自殺將胡拘捕,他因不適,需送院治療,送院時被蒙頭扣上手銬,由警員押解,警方在酒店房搜證,並檢走證物,死者遺體其後由仵工舁送殮房,其死因有待進一步驗屍確定,案件的箇中內情亦需進一步調查。

倘涉自殺協定 最高囚終身

根據資料顯示,兩人協同自殺而仍生還,雖未構成誤殺成分,但或會被控告「協助、教唆、慫恿或促致他人自殺或進行自殺企圖」罪名,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十四年。根據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二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卅三B條「協同自殺的刑事法律責任」,任何人協助、教唆、慫恿或促使他人自殺或企圖自殺,都被視作犯罪行為,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另據香港法例第三百卅九章《殺人罪行條例》第五條「自殺協定」,若任何人依據他與另一人的自殺協定,殺死該另一人,或參與第三者殺死該另一人的行為,均屬犯誤殺罪,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罰終身監禁。

另外,有專家指,氦氣本身無毒性,但無法支持人體呼吸,倘若人以膠袋緊密笠頭並只吸氦氣,會造成缺氧,短時間內會令人窒息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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