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創思報道】與本案相類的預裝盜播應用程式機頂盒於本港不難買到,但除銷售者會面臨被起訴外,有大律師指出,買家或用家即使能免除刑責,業界亦可以循民事形式向他們追討損失,隨時得不償失,故業界及法律界提醒公眾勿購買非法機頂盒,而應透過合法渠道購買或獲取電視節目。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公眾購買非法機頂盒,在刑事及民事上皆有風險。他指出《廣播條例》的「未經批准的解碼器」一例,便是針對為任何營商或業務目的管有或使用非法解碼器,他舉例指,若一般人身攜多於一個非法解碼器而被截獲,便可能招嫌而惹上官非,有關條例經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五年及罰款一百萬元,而經簡易程序定罪亦可處監禁兩年及罰款十萬元。
陸偉雄續指,即使一般人能以自用而非商業行為免除刑責,受侵權行為影響的公司亦可循民事程序向他們追討損失。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高級監督葉慧嬋亦提醒公眾,觸犯《版權條例》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監禁四年及罰款五十萬元。
亞洲有線與衛星電視廣播協會(CASBAA)及其成立的反盜版聯盟(CAP)歡迎裁決,認為具阻嚇作用,有助打擊非法機頂盒活動。他們指出此類非法機頂盒在許多電子產品商店可容易購入,銷售員會向消費者暗示盒內頻道或電影屬合法;今次判決清楚向所有購買及出售非法機頂盒的人說明,可盜看電視頻道和電影的機頂盒是非法的,業界呼籲消費者應透過合法渠道購買或獲取電視節目。
涉案「麥格盒子」盜播的內容包括無綫電視和電訊盈科的頻道,同屬於CAP成員的無綫和電盈,均對判決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