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鎖頸式武力非殺人武器

【本報訊】有議員昨於立法會大會向保安局提出口頭質詢,質疑警方以膝跪壓頸方式制服示威者的做法。當局表示,去年一月至今,並沒有人因警務人員使用鎖頸式武力制服而死,警方一直依例使用適當武力。

指警方已平衡風險 符合使用原則

當局稱根據警隊條例,警務人員使用武力時需符合使用原則,即在無其他方法可以完成任務情況下,才使用最低度武力,而警方在過去一直符合要求,平衡風險及需要,適當使用武力。當局又指警務人員使用鎖頸式武力,並非「殺人武器」,強調任何武力使用不當都是有風險,未來亦會加強警務人員的訓練,當中更加入實境模擬訓練及戰術訓練,讓警員在訓練期間猶如身歷其中。

料明年前線軍裝全備隨身攝錄機

此外,議員葛珮帆關注警員隨身攝錄機問題,保安局表示,警隊現時有超過三千三百個隨身攝錄機,計劃來年添置四千五百個攝錄機幫助舉證,至二○二一年希望可做到每位前線軍裝人員都有隨身攝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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