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警方已平衡風險 符合使用原則
當局稱根據警隊條例,警務人員使用武力時需符合使用原則,即在無其他方法可以完成任務情況下,才使用最低度武力,而警方在過去一直符合要求,平衡風險及需要,適當使用武力。當局又指警務人員使用鎖頸式武力,並非「殺人武器」,強調任何武力使用不當都是有風險,未來亦會加強警務人員的訓練,當中更加入實境模擬訓練及戰術訓練,讓警員在訓練期間猶如身歷其中。
料明年前線軍裝全備隨身攝錄機
此外,議員葛珮帆關注警員隨身攝錄機問題,保安局表示,警隊現時有超過三千三百個隨身攝錄機,計劃來年添置四千五百個攝錄機幫助舉證,至二○二一年希望可做到每位前線軍裝人員都有隨身攝錄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