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光時」口號旨在回到英殖 不可接受

【本報訊】港府早前深夜發聲明指「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光時」)口號涉違反《港區國安法》。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宋小莊昨日出席論壇時,指「光復」字眼含義要視乎時空而定奪。他質疑現時高呼「光復香港」是要推翻國家架構,並舉例稱香港曾在抗日時期使用相關口號,但該口號現階段卻轉為表達對一國兩制的不滿、要「光復」回到英國殖民地時期,直指「唔可以接受」。

同場的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表示,過去的一年並不是國家安全出現了問題,而是「民心背向」,敦促政府勿「頭痛醫腳」。他稱,從反修例風波爆發初期出現的「香港加油」口號,變成現時的「香港(人)復仇」,實際上是港府的處理手法導致事件升溫。

至於由特首委任法官處理港區國安法相關案件,議員郭榮鏗質疑會破壞香港的終審權,又指部分外籍法官在港生活數十年,不能因為擁有外籍就被排除在外。宋小莊解釋,指相關政策只是防止利益衝突,避免外籍法官在審議外籍人士時,與效忠他國的原則相牴觸,以及避免外籍法官推翻國家政策。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指出,若叫「光時」口號之餘,更身穿印有「港獨」的衣服、提倡香港獨立的政治主張等行為,就可能觸犯港區國安法。

譚惠珠:港審國安案非必然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昨日出席另一場研討會時指出,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交由香港審訊並非必然。她指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提及的事務,與國防及外交事務一樣均由中央決定,在法理上亦說得通,而中央將大部分案件審訊權交予特區政府是尊重一國兩制的做法,港人不應對外聲稱本港的高度自治被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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